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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军分区,上属驻潍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潍坊市委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我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发〔2021〕21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到2025年,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法律法规知晓度、法治精神认同度、法治实践参与度全面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高效的实施体系、科学的评价体系、严格的责任落实体系基本形成。

  二、明确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全面反映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创新做法,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和干部在线学习重点内容,纳入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内容,融入学校教育,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持续深化网上宣传解读,在重点报刊设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持续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努力让全市公民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将宪法作为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必修课,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注重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审查工作中加强对宪法精神和要求的宣传,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时间节点,深化“宪法十进”活动,创新形式载体,健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因地制宜加强宪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

  (三)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和法治工作队伍学习教育必学内容,在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在线培训中开设民法典专门课程,推动民法典成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学好、用好民法典。精选民法典实施以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典型案例,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公园、广场等宣传阵地。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加强“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大力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经济、生态文明建设、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慈善、社会救助、档案以及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国家统一、反恐防恐、民族宗教、消防、人防、扫黑除恶、反邪教、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化“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五)不断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切实把党章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行动上。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突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报告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鼓励各地各部门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网络平台,常态化开展法治知识学习和考查测试。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青少年学生“法育工程”,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制机制,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把开齐上好法治教育课程纳入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教育工作督导,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展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完善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

  (三)注重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社会教育体系,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对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针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精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公民法治素养实践养成。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着力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让公民在实践中提高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拓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引导公民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广“无讼超市”等做法,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落实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崇法向善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创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建强法治文化阵地。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有关项目列入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加强市、县、镇三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街区、长廊等阵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和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艺术馆、文化馆(站)、社区文化中心、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场所,加强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强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示范基地命名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基层单位和村(社区)注重法治文化氛围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处法治文化阵地。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立足本地文化资源优势,组织创作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叫得响的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重点文化惠民项目和各级文艺评奖、出版扶持、奖励基金范围,鼓励优秀法治题材作品创作和参评。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组织法治书画、法治漫画、法治摄影、法治故事、法治公益广告、法治戏剧、法治微电影、法治动漫征集展播等活动,广泛开展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三)培育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廉洁文化、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发挥潍坊风筝、年画、剪纸等特色文化资源优势,打造“法润鸢都”法治文化品牌。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充分挖掘地域特色文化底蕴,推动形成“一县一品牌、一镇一特色、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法治文化建设格局。

  (四)推进法治文化国际传播。把法治外宣作为法治文化建设重要内容,以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为着力点,突出对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和潍坊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我市驻境外企业、机构和人员加强当地法律宣传。积极对来潍、在潍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坚持普治并举,在法治实践中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打击和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传销、校园贷等突出问题。深化依法治企。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升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打造“企业法律管家”,围绕企业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

  (二)推进各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加强“法律进网络”工作,重点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增强网民法治意识。依法治理网上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市区、镇(街)、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立法中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把立法过程变为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制度机制,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在执法、司法过程中,特别是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时,要加强对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释法说理。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应当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建立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凝聚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实调整市、县、镇三级普法讲师团,将更多优秀法律人才吸纳进普法讲师团,面向基层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宣讲活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各类法律工作从业人员、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师生以及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加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履职培训,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激励嘉许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社会普法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注重运用新技术手段科学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用好商业化、社会化的互联网平台,健全合作机制,占领新兴传播阵地,促进各大平台开展公益普法。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法治潍坊”微信公众号等普法矩阵作用,鼓励各级各部门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微博等搭建“互联网+”普法平台。利用“学习强国”潍坊学习平台、“灯塔—潍坊党建在线”等平台,扩大普法覆盖面和传播力。

  七、加强全民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

  (一)完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守法工作,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测评体系,推动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压实普法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工作制度。全面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组织开展落实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充分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作用,通过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等措施,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要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提高刊播比重,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基层基础。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推动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对各级普法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普法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全面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加强对普法工作规律、工作推进方式和法治传播规律、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普法工作经费标准。按规定把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加强评估检查。完善我市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扬奖励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各级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通报、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